法院判断的主要依据不是被告有多少经济收入,而是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多少抚养费。因此你的举证应主要围绕你为了抚养子女每月要有多少合理开支,你个人经济能力不足,必须由对方分担,最好有具体金额。至于判了以后对方是否能支付,是执行程序要解决的事,不能因为对方支付能力不确定就不判了。
2、证明对方经济能力不是必须的,但如能证明对方经济能力很强,对你当然有好处。法院通常会按“维持子女普通生活”作为抚养费金额的判断标准,假如你证明对方很有钱,法院就会倾向于“维持子女幸福生活”作为标准了。
3、未成年的子女是由你做
法定代理人,其本人无需出庭,法院也不赞成不懂事的孩子出庭。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