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温补贴的领取人群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后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房,里面若温度超过33℃,也应发放高温补贴。
(二)高温补贴福利
1、达37℃以上,下午暂停工。
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2、孕妇工作环境不能超33℃。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视为工伤。
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
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
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
(三)高温补贴标准
按照规定,6月至10月期间,从事露天工作的劳动者及室内工作温度在33℃以上的劳动者,将每人每月获得150元的高温补贴,因事假、工伤等因素导致不能正常出勤的,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每人每天6.9元。用人单位还需免费提供符合
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
按照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需发放高温津贴但用人单位没有发放的,劳动者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逾期未改正补发高温补贴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四)注意事项
1、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2、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
3、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4、我国《职业病目录》将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职业病范畴,也就是说中暑也是一种职业病。
享受工伤待遇必须先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