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1、继续履行。即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一方当事人
不履行合同,构成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要求对方承担
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
2、采取补救措施。双方当事人鉴定合同后,一方有违约行为,而合同中约定不明确无法判定违约责任的情形,受害方可以选择更换、退回、另外协商约定或者赔偿等方式来补偿;
3、赔偿损失。违约的一方应当依法赔偿受害方相应违约责任;
4、定金责任。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给付定金的,一方
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法要求返还双倍定金;
5、违约金责任。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条款中,应明确违约责任的赔偿责任,不履行一方必须赔偿相应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
承担违约责任。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
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
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