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一种形式,《民法典》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是指遗嘱人请他人代替
自己书写遗嘱。
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项所作的处理,应当由遗嘱人自己完成。但是,遗嘱人不识字或因生病等不能书写,或者不愿意自己书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遗嘱。
二、两者之间的差别:
1、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并签名的;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2、代书遗嘱
需要见证人到场,见证人需要在遗嘱上面签字,而自书遗嘱不用。
3、自书遗嘱与代书遗嘱都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只是形式上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