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是逃避法律责任,而无责任的一方是不承担
交通事故责任的,所以是不会构成肇事逃逸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
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
第一款
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第一百一十二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
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