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本罪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犯本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这里所称情节恶劣,是指奸淫幼女手段残酷的;因奸淫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的等。
2、已奸淫幼女多人的指奸淫幼女三人以上,或者奸淫幼女总共二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奸淫幼女的。一般是指有二人以上在场的情况下公然奸淫幼女的行为。
4、二人以上轮奸的所谓轮奸,是指二男以上出于共同强奸的故意,在同一时间,轮流对同一幼女强行奸淫的行为。轮奸,是
奸淫幼女罪中一种严重的犯罪形式,不是独立的罪名,对于轮奸幼女的,应以奸淫幼女罪定罪量刑。
5、严重后果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果在实施奸淫行为之后,为了报复等动机而将重伤或杀死的,应当分别定强奸罪、
故意伤害罪或
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
二、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