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制裁必须体现环境保护法的目的。如前所述,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环境保护法的目的。因而也必然是该法行政制裁的目的。
(2)行政制裁必须体现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要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必须正确看待和实施各种制裁形式。明确它们各自的不同作用,不能以罚款代替一切。
(3)行政制裁必须严格区分制裁的主体、对象和种类。依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主体是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分则是受处分者所在单位或者行政机关、监察部门。行政制裁的对象包括相对人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