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依照法律规定工伤发生后应当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工伤,且而且这一年的期限无法中断、中止。
而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是可以中断、中止的,商法通公司法律顾问分析:
(1)只要
认定为工伤,可以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要求赔偿。
(2)只要期间
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3)只要期间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时效是中断的,要重新计算。视具体情况而定。
工伤诉讼应注意的三大问题:
一、时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二、保留证据。如果无
书面劳动合同,要另保留证据。如工资单、用人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金等的收条、出勤记录等。
三、复议前置。根据规定,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
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
提起行政诉讼。
上述是对工伤诉讼时效的认定问题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