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的分红权往往存在隐患,隐名股东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直接从公司获取分红,需要通过与显名股东、隐名股东及投资的公司之间签定三方协议。对于该协议,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及被投资的公司应当签署三方协议,明确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以及如何从公司获取分红;
2、如果隐名股东是公司的创始股东,应形成有效的
股东会决议,确认隐名股东存在的事实;
3、对于有限公司来说,如果是通过股权转让成为隐名股东,则应要求其他股东放弃
优先购买权,并明确股权转让的条件,同时形成股东会决议,待隐名股东主张成为显名股东时,配合办理相关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