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行
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
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可以立案。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
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