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动植物检疫失职刑事追诉标准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6.21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的依动植物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据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2.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重大疫情发生、传播或者流行的; 3.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疫情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的; 4、3次以上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和国家声誉的。
展开更多

针对动植物检疫失职刑事追诉标准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19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刑事辩护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