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虚拟财产一般可以认定为是婚前财产,但夫妻有特殊约定的除外。例如一些游戏账号、游戏装备等虚拟财产因具有强烈的人身专属性,所以应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过若虚拟财产娱乐性小,甚至属于获取日常生活的营生工具,那么只要是在婚后取得,且夫妻间没特殊约定的,则可以被认定为是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
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
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