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始登记,商品房交付使用起60日内,开发商需将办理产权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主管部门,并进行初始登记。
2、领取申请表,到开发商处领取《房屋(地)权
登记申请表》并填写,之后开发商会在表格上签字盖章。
3、拿测绘表,前往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持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
4、交维修基金和契税,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并保留好缴纳凭证,缴纳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
5、提交资料,提交
房屋买卖合同、房款结算确认书、身份证明、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等资料。
6、缴纳税费,
办理房产证需要缴纳一定费用,比如登记费、测绘费和印花税等。
7、领取房产证,按照
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通知书上的时间去领取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的费用】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