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侵占罪与贪污罪的界限具体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1.01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展开更多

针对侵占罪与贪污罪的界限具体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贪污是否构成贪污罪的界限: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千元;行为人的贪污情节来判断。...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04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职务侵占和贪污的区别为: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的对象只能是公共...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刑事辩护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