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对于
刑事案件开庭到判决没有作出具体要求,由主审法官酌情安排,只要是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就
符合法律规定。以下是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
2·根据《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3·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4·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5·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因此,判决书下达的时间一般会在上述审限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