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审终审,不得对裁判再行上诉;
2、不得就同一诉讼标的,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3、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4、法律其他规定。
5、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
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