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
对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当事人对事实或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成因无争议,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2、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警处理。
3、
事故认定书
交警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
4、调解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警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警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2)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当事人
不同意调解的。
律师
交通肇事案件程序介绍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