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要分为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及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三大类。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的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
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