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耕地)用于一般建设的,其
土地补偿费的具体标准是:按照此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
2、至于具体多少倍,则由各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上述法定的范围内,根据当地情况予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
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