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嫁妆钱
算夫妻共同财产吗问题一般认为该财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
婚前个人财产。理由如下:1.关于赠与行为。因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赠与合同即成立,依法成立的赠与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陪嫁财产的赠与人和受赠人非常明确,除特别表示外,自己的子女是受赠人,因此该类财产应认定为父母对子女的个人赠与。2.符合公序良俗,避免矛盾激化。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一般不持异议,认为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易接受。3.从出资情况分析。陪嫁财产大多是其父母或者近亲属,少数也有其个人婚前收入,故属个人财产更为合理。4.对陪嫁制度作历史分析来看,也属妻子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