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出租车
交通事故处理在《意见》里明确,免费搭乘机动车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乘人损害,被搭乘方有过错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适当减轻其责任。搭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被搭乘方的责任。
《意见》称,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吸毒、滥用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后
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或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最后导致人身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上,《意见》称,法院有充分证据足以推翻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人民法院应确认其证明力。
在出租车交通事故、机动车试乘交通事故、免费搭车出现事故的责任认定上,这次是第一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