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未成年,
盗窃罪不起诉的规定,不好判断,因为盗窃罪除了数额标准外,还要根据其他情节作出综合判断,比如主动投案,全部退赃、退赔等。一般来说,2200元已经达到或者刚刚达到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司法解释只规定一千元至三千元,具体多少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比如河南、北京规定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为2000元,上海规定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1000元)。根据你的情况,如果主动投案、全部退赃退赔,可以不按照犯罪处理(当然可以免予起诉)。如果没有主动投案、退赃退赔等法定情节,司法实践中对于达到立案标准的案件,检察院很难做出不予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决定。
如果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可以做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判决。如果法院不是判处有期徒刑罚的,比如判处拘役或者管制或者单处罚金,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可以保留(不给予开除处分),但要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附: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3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4月4日起施行)。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二、根据《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
不作为犯罪处理。
1、已满16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三、《刑法修正案(八)》: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
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