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时已对财产进行分割,但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财产的,或者伪造债务侵占自己财产的,可
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诉讼时效自发现起二年内提起。
二:
夫妻协议离婚后,一方对
财产分割协议反悔,请求重新分割的,应在一年内提出,并要有对方存在欺诈、胁迫自己的证据。
三:夫妇离婚时未对财产进行分割,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不受
诉讼时效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
与他人同居;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