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分三种情形。
第一,
法定不起诉。
《
刑事诉讼法》,其适用条件为:(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
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
酌定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
不起诉决定。
对于
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三,
存疑不起诉
由《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