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没有”误工赔偿“,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1.医药费;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3.护理费;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5.工伤一次性赔偿: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医药费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
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需到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不需要护理的不再支付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各地略有不同;
5.工伤赔偿:(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的)
(1)继续
履行劳动合同的,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九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
(2)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