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撤销
股东会决议的情形有哪些的答案如下:《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法释〔2021〕3号)第三条规定“原告以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公司法》二十二条之规定,超过60日的不仅仅消灭胜诉权,同时也消灭起诉权,属于除斥期间。
股东会决议可
撤销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