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若对您亲友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话,依据法律规定,传唤或拘传一般不能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或拘传变相羁押。若是是刑事拘留了,除三类案件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外,应该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员的家属或单位。
二、近亲属有知情权。无论是电话通知还是邮寄的
刑事拘留通知书,您可以向办案人员了解涉嫌罪名以及
关押看守所地点等等具体情况。
第
三、若是
被刑事拘留了或被批捕了,只有律师可以会见。依据现有法律,家属或朋友不能
会见犯罪嫌疑人,只有到法院开庭才能见到。这期间,只有委托律师进入
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律师可以进入看守所了解下列情况:您的亲友是否被刑讯逼供、是否被同监所的犯人欺负或虐待、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了解涉案罪名与案件相关情况、反馈家人朋友的挂念与希望知道的情况、以及其在里面的状况、代为取保候审、代为申诉或控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