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是违反税法的行为。
避税是指纳税义务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不完善之处,通过对经营及财务活动的人为安排,以达到规避或减轻缴纳税款的目的的行为,其后果是造成国家收入的直接损失,扩大了利用外资的代价,破坏了公平、合理的税收原则。
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构成累犯,要从重处罚。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