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解决。
如果是一般担保,那么在债务履行届满之后,债务人拒不还债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代为还债。如果是
连带责任担保,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与担保人对债务负连带责任。
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国家强制力通过强制执行等方式促使保证人履行还债义务。
债务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
1、按约定承担保证份额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
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
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不管担保人是一个还是多个,只要有约定,就必须按照约定的份额承担担保责任。
2、一般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
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人民法院受理
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也就是说除非因债务人的原因导致债权人不能行使
债权请求权,否则债权人在要求债务人还债之前不能要求保证人还债。
3、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
债务承担责任。
由此可知,债务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主要依靠债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约定,没有约定的默认为法律规定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