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协议不能
申请行政复议。
2、《
行政复议法》对复议申请的受案范围是有明确规定的,目前我国的法律未明确规定行政协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同时我国的法制部门也以复函的形式明确规定行政协议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从而不可以去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相关延伸】
问: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哪些?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
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
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
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
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1
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
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