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被拘留,驾驶人可以分情形申辩。无证驾驶是可以被拘留,而不是应当被拘留。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
无证驾驶处罚,被拘留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驾驶人有严重病情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暂缓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
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
交通事故后逃逸,
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
第二项、
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
第一项、
第三项、
第五项至
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