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上的
房屋所有权是一个带有限制性的财产所有权。从现行法律、法规上看,农村宅基地只准予本村民组织成员,并经审批后使用,房屋只能转让给本村村民组织成员。司法部关于
农村宅基地继承公证是怎么样的呢有很多法律作出相应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
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建造住宅用地,应当向
户口所在地的
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通过并予以公布,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