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社保都是需要按照规定的日期内缴纳的,但是法律上并没有规定过了时间,就不能补缴。实践中的情况,社保一般是可以补缴的。根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
社会保险费用。同时,该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责令其补缴。一般情况下,补缴社保能否实施,我们要根据所在的城市根据情况具体来实施。比如说有的城市为了限制买房,他对一部分人的补缴完全进行了限定的。所以具体的内容我们要当地的社保局进行咨询,以社保局的回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