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属于以下劳动者被迫
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以个人理由辞职的
没有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从08年开始算);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
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