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到专利局或委托代理机构检索对方的专利文件,并请代理人或律师对您的产品和专利文件中的
权利要求书或外观设计进行技术对比,判断侵权的可能性。
2、在判断您的产品有侵犯他人专利权的嫌疑后,应对对方的专利进行有关无效检索,收集对方专利申请日以前的有关相同或接近的技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
专利权无效,并要求中止审理,直到专利复审委托员做出审查决定;如果你收到的有关证据对您明显不利,您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停止继续生产和销售该产品。
3、开展针对该专利技术的技术研究,开发出技术更先进,技术效果更好的产品并及时申请专利,通过交叉许可的途径取得该专利的使用权,吸取教训,开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可以概括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或不愿意协商的,则可采取第二种方式,请求当地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部门认为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侵权人期满不,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可以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
民事诉讼法向人民。在提讼之前,必要时应当采取证据保全和
财产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