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交通肇事罪加重量刑标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下列行为,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
无能力赔偿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
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下列行为之一,视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
2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在六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
以上便是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的相关内容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
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