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主张赔偿的时效是3年,从
交通事故发生后开始计算,超过3年不主张赔偿的,
赔偿义务人有
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
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