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
对未成年人必须承担以下监护职责:
(1)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体的健康;
(2)采取有效措施以
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3)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4)保证未成年人接受学校科学、文化等知识教育;
(5)照顾未成年人的生活;
(6)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7)代理未成年人进行与其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8)代理未成年人进行诉讼;
(9)保证未成年人不得早婚;
(10)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1)保障未成年人与监护人共同居住;
(12)公安机关汇报和请求帮助;
(13)代为赔偿;
(14)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做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