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房屋的,继承人是不需要交税的,我国目前还没有开征遗产税,但房屋过户时要交纳相应的过户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
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手续时,纳税人应区分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属于继承不动产的,继承人应当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
继承权公证书、
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
不动产登记表》。
(2)属于遗嘱人处分不动产的,
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须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
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以及《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3)属于其它情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提交原件。
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上述材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规范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退提交人,将有关公证证书复印件留存,同时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