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丢了不能直接注销,要先进行挂失补办,然后才能进行注销,具体步骤为:
1、当银行卡丢失时,先拨打银行电话进行口头挂失,在最短的时间内
冻结银行卡。
2、去银行柜台进行书面挂失,并填写挂失申请书。
3、将身份证、挂失回执交给柜台工作人员,并说明要办理注销业务,
4、持卡人要输入银行密码,在业务确认单上签字后注销成功。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银行卡挂失服务,应当设立24小时挂失服务电话,提供电话和书面两种挂失方式,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方式。并在章程或有关协议中明确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挂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