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担保形式包括:抵押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此外还包括:共同担保、一般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保证。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民间借贷保证可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
《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
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