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辩护人的人数限制: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辨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②在共同犯罪案件中,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③律师担任
诉讼代理人的,不得同时接受同一案件二名以上被害人的委托,参与刑事诉讼活动。
2、可以被委托
担任辩护人的范围:①律师;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③人民团体(法律援助机构)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单位犯罪)推荐的人。
辩护人的否定范围
剥夺限制自由民,无限行为能力人,刑罚被执人遭禁,想做辩护绝无门。
五关现职非公民,陪审利害连着根;上述四类自然人,近亲监护可以聘。
检察法官已离任,时空身份两头审,就算在职享天伦,配偶子女地域禁。
注解:
1、这三类人员绝对不能做辩护人:①依法被剥夺、
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如被采取
刑事强制措施或
被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②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③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正在被执行的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也包括缓刑。
2、这四类人如果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近亲属或监护人的,并且不是前三种情形可以担任辩护人:①五关现职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②非公民: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③本院的
人民陪审员;④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3、离任法官和检察官①法官检察官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②法官、检察官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或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时间与身份同时限制(2年和律师身份);地域限制(原任职法院)
4、现职法官和检察官:法官和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或检察官所任职法院或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配偶、子女地域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