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没有期限,是终身的。无期徒刑是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的刑罚,被
判处无期徒刑的,如果罪犯
在服刑期间有立功或者悔过表现,可以申请减刑的。
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第一种情形是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第二种情形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第三种情形是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第四种情形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第五种情形是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第六种情形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十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