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
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
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