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将侦破的案件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公安没破案,肯定无法移送检察院的,所以得等到公安破案以后,刑事诉讼才能启动,给公安一定时间侦查破案,如果没有破案,公安机关会做结案处理。
《公安机关
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
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对证据的审查,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各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审查判断。只有
犯罪嫌疑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案件事实;没有犯罪嫌疑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案件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