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终止的,公司一般是不用赔偿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
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在合同终止后,不适用《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赔偿,劳务合同是受《民法典》调整的,在劳务合同终止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都终止了,双方都没有任何关系了,不用再进行赔偿,只有劳动合同才会在终止后,有赔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