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工伤待遇纠纷归为劳动争议范畴,如果双方之间就工伤待遇问题发生争议的话,依据法律规定,工伤职工是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工伤待遇的,工伤职工必须先进行
工伤认定程序,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之后走
仲裁前置程序,对仲裁结果任何一方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法律规定,在工伤职工向法院起诉前,还要具体经过如下程序:
1、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首先应该
申请工伤认定,确认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
2、在被工伤认定部门确认工伤后,如果伤情较为严重,接下来需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确认伤残等级、护理等级或停工留薪期;
3、用人单位拒绝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后,劳动者需先要
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相关工伤赔偿待遇,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在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
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
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