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如果赠予合同过户一旦形成,却严重侵害了赠与人的利益,并且没有按照赠予之前的约定行事并且给赠与人带来诸多不便。因为正常情况下,赠与合同既已办理了过户手续,说明合同的赠与人和受赠人已达成合意签订了赠予合同(这里主要指房屋买卖,其它情况还可能包括赠与等情形),并且各方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从法律上讲,合同已履行完毕。如果一方要反悔,则需另行达成协议。而且一般来讲,赠与事实生效后是不可以撤消的。但是可以取决于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行为和赠与时是否有赠与条件有关。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