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的特征
(一)经济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基本特征.经济犯罪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了社会主义的经济管理制度,破坏了社会主义的经济管理活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二)经济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犯罪是违法行为,但不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而是违反刑法的行为.经济犯罪是一种经济违法行为,侵犯的是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但并非所有的经济违法行为都构成经济犯罪.调整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法律除刑法外,还有民法、经济法、金融法、财税法等门类.一般的经济违法行为,并不属于刑法的调整范围,只有触犯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规定的严重违法行为,才构成经济犯罪.
(三)经济犯罪具有应受惩罚性任何违法行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犯罪是适用刑法的前提,刑罚是犯罪的法律后果,经济犯罪作为犯罪的一种,无例外地具有应受惩罚性的特征.对经济犯罪的刑罚,应将人身刑与财产刑很好地结合起来,不能以罚代刑.
二、经济犯罪的本质特征正确理解经济犯罪的本质特征,关键在于科学地界定“经济”一词的含义.从一般意义上讲,“经济”一词包含以下四种含义:一是社会生产关系的总体或社会经济制度;二是物质资料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经济活动;三是国民经济的总称;四是“节约”、“节省”的代名词.经济犯罪中的“经济”一词是就第二种含义而言的.从经济犯罪的发展史可以看出,“经济犯罪”概念的提出揭示了现代意义的经济犯罪滋生的经济背景,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最发达的时期.根据经济犯罪的时代特点,在犯罪学领域,又有诸如“白领犯罪”、“职业犯罪”、“智能犯罪”等称谓.“经济犯罪”的概念从产生的第一天起,就同商品经济结下了不解之缘.因此,我们可以将经济犯罪的本质特征作如下理第一,经济犯罪是商品经济时代的产物,只能存在于商品经济运行过程中.商品经济在其运行过程中,各个环节之间以及各环节内部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作用,是产生经济犯罪的物质生活条件.经济运行环节是一个动态的领域,经济犯罪就存在于物质资料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这样一个动态领域之中,离开了这一领域,经济犯罪也就不存在了.第二,经济犯罪是一种非法的经济活动.经济犯罪只能存在于商品经济运行领域中,经济犯罪的这一存在特征,决定了经济犯罪的行为方式必然表现为一种非法的经济活动.经济活动与经济犯罪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发生于任何一个经济环节,以任何一种手段形成的经济犯罪,其实质都在于行为人实施了某种非法的经济活动.经济犯罪必须发生于商品经济的运行过程之中,其行为方式表现为一种非法的经济活动,是经济犯罪的本质特征,是认定经济犯罪最重要的依据,也是划分经济犯罪与其他犯罪的根本标志.应该注意的是,区分经济犯罪和其他犯罪,不能同刑法分则中的犯罪分类相提并论.前者是一种理论上的分类,其意义在于认识经济犯罪的复杂性、危害性和规律性,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减少经济案件的发生,确保商品经济的正常发展.后者是一种法定分类,其意义在于通过立法规定,揭示各类犯罪的性质,打击各种具体的犯罪活动.
三、经济犯罪的一般特征
(一)经济犯罪具有复杂性经济犯罪是伴随着商品经济而产生的一种新的犯罪形态,因而与自然经济条件下的财产犯罪相比较,其犯罪结构具有复杂性.在商品经济社会里,生产力迅速发展,生产关系不断变化,市场日益国际化.随着银行资本介入市场、贸易的发达以及股票期货的产生,人们的经济活动领域更为广泛,经济活动方式更趋多样化.因此,在经济领域中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性特点.另外,经济法律的多样性也决定了经济犯罪的复杂性.经济犯罪首先违反的是专门规定各种经济活动准则的经济法规.经济法规不仅涉及人们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都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因此,经济犯罪的复杂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法规的多样性和专业性.经济犯罪的复杂性还受时代因素的影响.当旧的经济体制已经打破,新的体制还有待逐步完善时,经济活动的规则就显得较为紊乱,导致市场经济行为的严重失范.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所引起的变革,加深了经济犯罪的复杂性.
(二)经济犯罪具有多变性经济犯罪的多变性来自于社会经济关系的不断发展变化,受经济关系的制约,与经济政策密切相关.经济犯罪是从传统的财产犯罪中蜕变出来的一种新的犯罪形式.经济犯罪不仅侵犯了财产所有权,而且侵害了社会经济秩序.之所以说经济犯罪具有多变性,具体表现为经济犯罪本身的内涵发生裂变.衡量经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客观标准是不同的.在经济领域中,经济政策的调整、经济法规的变动都有可能导致原有的经济犯罪发生质变.经济犯罪的多变性,还表现为随着新的经济关系的出现,大量新的经济犯罪形式层出不穷.例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成为人们进行经济交往的重要手段,保险、证券、期货等行业迅速兴起并蓬勃发展,合同诈骗、保险诈骗、证券诈骗、期货诈骗等经济犯罪便随之滋生蔓延.经济犯罪的种类结构、案件数量、类型分布和时空分布也处于不断变化之中.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走私贩私日益猖獗,贪污贿赂危害日烈,税收诈骗手段恶劣,
假冒伪劣商品泛滥成灾,如此等等,使经济犯罪发案率直线上升,居高不下.
(三)经济犯罪具有隐蔽性在犯罪学理论上,经济犯罪素有“隐形犯罪”之称,强调的就是经济犯罪的隐蔽性.首先,经济犯罪的隐蔽性来自于经济犯罪的法定犯特征.所谓法定犯,是指仅仅由于法律的专门规定,其行为才被视为犯罪.经济犯罪基本上属于法定范畴.其反社会性是通过法律的规定而确定下来的,并且在各个历史时期不像自然犯罪那样稳定.经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往往不易被人们所直接看到或感受到,这种模糊的危害性,强化了经济犯罪的隐蔽性.其次,经济犯罪的隐蔽性来自于大多数经济犯罪属智能犯的特征.智能犯是指采取智力手段实施的犯罪.经济犯罪的主体往往利用自己的职业、专长、智能、权力,或在自己所熟知的经济领域中进行犯罪,并经过深思熟虑与精心策划,以各种经济活动作掩护.因此,常常难以及时发现与揭露.另外,经济犯罪的隐蔽性还来自于经济犯罪主体及行为的欺骗性.经济犯罪的主体通常具有一定的职务或地位,为其在权力行为或经济行为中实施非法活动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在行为上,往往打着改革的旗号,以搞活经济为名,在“合法”经济活动的掩护下,大肆进行经济犯罪活动,以致难辨真假,难识真伪,罪与非罪的界限有一定的模糊性.同时,经济犯罪被害人的顾虑也增加了经济犯罪的隐蔽性.由于经济活动的主体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担心诉诸刑律会使财产难以追回,损失无法补偿,或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而对司法机关缺乏信心,以及可能本身就存在经济违法问题而害怕被牵连,因此,使经济犯罪得不到及时揭露.经济活动中的违规、违法,犯罪之间的界限难以很好地把握,经济活动主体在经济法规和刑事法律知识上的缺乏,以及经济犯罪的危害具有一定的间接性等因素,也大大增加了经济犯罪的隐蔽性.
(四)经济犯罪具有图利性经济犯罪具有财产内容是由其本质所决定的.在以货币为媒介的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下,唯利是图的腐败思想,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有了广大的市场.在各种腐朽思想的冲击下,一些人铤而走险,肆意践踏道德、法律,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过程中的一股浊流.经济犯罪的图利性是由经济犯罪分子牟取暴利的目的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