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最高院第一部关于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更新时间:2022.06.21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人民陪审员,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以及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可以采取“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
展开更多

针对最高院第一部关于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应当如实报告财产;人民法院应当通...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19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四条【再审中的新证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刑事辩护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